詩人泰戈爾說過:“當鳥翼系上黃金時,就飛不起來了。”可見,放棄是一種清醒的選擇——即使有時候你捨不得。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頭毛驢幸運地得到了兩堆草料,然而猶豫卻毀了這個可憐的傢伙,它站在兩堆草料中間,一會兒看看左邊的草料,一會兒看看右邊的草料,猶豫著不知先吃哪一堆才好,就這樣,守著近在嘴邊的食物,這匹行騙卻活活餓死了。

  多麼可悲的下場!

  威廉·惠德說:“如果一個人面對著兩件事猶豫不決,不知該先去做哪一件事情好,那麼,他最終將一事無成。他非但不會有什麼進步,反而還會後退。唯有那些具有如凱撒一般的特性——先聰明地斟酌,再果斷地決定,然後堅定不移地去行動的人,才能在任何崗位上,都做出卓越的成績來。”

  可見,學會選擇放棄對一個人能否成功顯得多麼重要。

  有位哲人說過:在你得到的同時,其實你也在失去。同樣的道理,你在選擇的同時,你其實也在放棄。選擇前,我們面對無窮多的可能,但當你選擇時,你必須放棄。放棄是必要的,放棄是為了更好的得到。人們通過選擇,也通過放棄成長。如果你想通過一生的拼搏去獲得巨大的成功,就要敢於放棄,千萬不要被取得的一點兒小的成功遮住了眼睛。

  有一個關於猴子的故事:多年以前,獵人們為了抓住猴子,選擇了一種瘦口瓶,裏面放上猴子愛吃的花生米,放在猴子經常出沒的地方。猴子發現了花生米,伸手進去拿。結果雖然住了花生米,握成拳頭狀的猴手卻退不出來了。獵人出現了,猴子狂逃,套在手上的瓶子嚴重影響了猴子的逃跑速度。其實,猴子只要鬆開手,就可以擺脫掉瓶子,但它的習性卻是只要抓緊東西便不再放手,結果為了一把花生米,猴子失去了自由。這就是不會放棄的結果。

  放棄不是頹廢,不是厭世,而是一門學問。人生在世,忙忙碌碌,疲於奔波,我們常常被強烈的願望所驅趕,不敢停步,不敢懈怠,也不敢輕言放棄。結果,背上的包裹越來越多,也越來越沉,而我們卻什麼都不願放棄,因而,當我們的收穫越來越多的時候,身心也越來越累。

  在現實生活中,讓“陰影”先生放不下的事情實在太多了。比如做了錯事,說了錯話,受到上級和同事的指責,以及好心被人受到委屈等,於是心裏總有個結不開、放不下……總之,他就是這也放不下,那也放不下,想這想那,愁這愁那,心事不斷,愁腸百結。這些心理負責不僅有損健康和壽命,也無助於更好地做事。有的人之所以感覺活的很累,無精打采,未老先哀,就是因為習慣於將一些事情吊在心裏放不下,結果把自己折騰的疲勞而又蒼老。

  人們常說:“舉得起放得下的叫舉重,舉得起放不下的叫負重。”聰明的你,為了你前面的掌聲和鮮花,學會放棄吧!放棄之後,你會發現,原來人生之路竟是如此的輕鬆愉快。

  貪圖享樂的心態是這樣一種感受:它脫離現實的可能和需要,大肆揮霍金錢,肆意浪費物質與時間,以追求物質和精神上的享受為人生唯一的目的和樂趣,以荒淫無恥的生活為追求目標。這種心態的實質是從人的自然本性出發,把人的生理本能需要看成是人生的最高追求,認為人活著就是為了追求個人的物質生活享受。

  早在西元前4世紀,先秦時代的思想家楊朱就比較系統地論述了他關於享樂心態的人生哲學。楊朱認為,滿足耳、目、體、意的欲求,以得到快樂,是人的本性。人生的結果只有一個:“十年亦死,百年亦死,仁聖亦死、凶愚亦死”,人死後只剩下一堆白骨,並沒有什麼好、賢慧的區別。因此,人活著的唯一目的就在於滿足享樂的欲望。

  古希臘有位倫理學家亞裏斯提蔔,他認為,現實的肉體快樂就是幸福,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現實的肉體快樂。著名的倫理學家伊壁鳩魯也認為:“快樂是幸福生活的開始和目的。”

  享樂主義的一個基本特徵,就是從趨樂避苦這種人生假設出發,認為人生的目的就是追求快樂,而人們所謂的快樂主要是指感官快樂和肉體快樂。享樂主義者片面強調感官快樂,把它抬高到至高無上的地位,似乎只有感官上的快樂才是值得追求的,只憑感官上的快樂就能使人幸福,這種人生觀顯然存在著嚴重的缺陷。

  一個追求享樂的人必須是個利已主義者。因為在具有享樂心態的人看來,只有自己才能體驗到自己的感官快樂,誰也無法在身體或感官上直接體驗別人感官快樂。因此,具有享樂心態的人不可能為他人的幸福和快樂奮鬥,他們只關注自己,只願為自己的感官快樂而奮鬥。美國有一本暢銷書叫做《關照第一號人物》。書中露骨的寫道:“關照第一號人物(第一號人物的意思就是你自己)給享樂的心態增添了一個合理、文明的口頭禪——只要一個人不用強力干涉別人的權利,他的基本首先義務就是追求快樂……在關照第一號人物的道理中,合理的自私心是基本之一。”

  然而,要求追求享樂的人“不用力干涉別人的權利”無疑是一種幻想。享樂主義者必然是“我”字當頭,個人利益第一。當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發生矛盾時,他必然會不惜犧牲後者而滿足前者,甚至為了滿足自己可憐的、自私的享樂心理而不擇手段,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在行動中則表現為自私、唯利是圖、損人利已、損公肥私、違法犯罪等。一個具有享樂心態的人是沒有什麼道德感的,“花最小限度的氣力博取最大限度的快樂”、“冒最少的危險去換取最多的快樂”便宜是他們的道德信條。在這種信條的支配下,還有什麼事情幹不出來呢?

  要想贏得人生,就不能總把目光停留在那些消極的東西上,那只會使你沮喪、自卑、徒增煩惱,還會影響你的身心健康。結果,你的人生就可能被失敗的陰影遮蔽住它本該有的光輝。

  明人陸紹珩說,一個人生活在世上,要敢於“放開眼”,而不向人間“浪皺眉”。“放開眼”和“浪皺眉”就是對人生兩面的選擇。你選擇正面,你就能快樂自信地舒展眉頭,應對一切;你選擇背面,你就只能眉頭緊皺,鬱鬱寡歡,最終成為人生的失敗者。

  關於賺與虧,有些人的行為給了我們答案:

  第一個回答這個問題的人是比爾·蓋茨,人有統計過比爾·蓋茨的財富,計算出他每一分鐘所賺取的金錢以百萬計,他的身份數百億美元。然而,他卻拒絕支付停車場每個車位幾美元的車位費,因為他是奢侈和不恰當的。相反,他將幾十億的美元捐獻給了非洲獐和福利事業,並聲稱只給自己下一代留下很少的一筆錢。因為在他看來,賺錢不是一種目的,虧和賺都需要遵守賺錢的基本規則,不能超越這個規則。錢的付出要符合社會道義,而不能違背這個道義。

  第二個回答這個問題的人是金融大鱷索羅斯,這個被人稱為金融大鱷的人同時也擁有著世界上最茂名的慈善基金,賺與虧這一對矛盾在他的身上都被合理的解決了,正如索羅斯所說的那樣:“我不反對賺錢,我自己也賺錢,我賺錢比花錢還容易。但是,我從來不把賺錢當做我的人生目的。賺錢只是我實現其他目的的一種手段,比如我個人的需要,我的慈善事業等。因此,我不像其他投資者那樣把虧賺問題背在身上,時時跟著自己。我把虧賺問題放在辦公室裏,甚至當它不存在。”

  索羅斯的理論告訴給我們一個道理,即為錢而活著的人必定會成為金錢的奴隸。在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超然地對待賺和虧,才能使自己活的更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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